关于举办校园大合唱比赛的通知
各部门、班级:
为了继承革命历史传统,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展现我校学生热爱祖国、朝气蓬勃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,经研究,决定举办海纳学校“继承雷锋精神,弘扬文明新风”系列活动——校园大合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激扬青春,歌唱祖国
二、参赛对象:全校各班级。
三、比赛时间:3月28日。
四、参赛曲目的内容和形式
1、参赛作品以歌颂党和社会主义祖国为主题,贴近校园生活和审美需求,突出表现新时代青少年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、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生活的优良风貌。
2、比赛曲目为规定曲目——自选曲目(附一)。
3、伴奏方式不限
4、所有参赛队由本班级三十名学员组合,男女比例自行安排。
5、在不影响演唱水平发挥、以唱为主的前提下,节目可以选用其他符合曲目内容表现需要的辅助表演形式,如伴舞、领诵、舞美设计及歌手适度表演(表演者必须都是学生)。
6、比赛形式:现场评分并决出名次
五、 活动日程安排及地点:
1、各班级选定歌曲,利用课余时间排练。参赛报名表于
2、
3、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,并充分利用“学雷锋活动”这一重要契机,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,在校园内掀起学习雷锋热爱祖国的德育教育的新高潮。
特此通知!
附:一、比赛规则
二、规定曲目
海纳学校学生处
二○○八年三月五日
附件一:
海纳学校合唱比赛规则
一、比赛规则
1、以班级为单位报名,每班选报一首
2、决赛时集中比赛,抽签决定参赛班级的出场顺序。
二、比赛要求
1、每个班级必须组队参加。
2、选唱曲目可自行安排。
3、力求统一服装,注意编排上下场的顺序队形。
4、必须是本班同学指挥,自行组织排练。
5、参赛队自备伴奏音乐。
6、
三、评分标准
1、指挥标准:动作和乐律和谐;(2分)
2、声音洪亮,断句恰当,音色优美;(2分)
3、服装统一,上下场队形有创意、新颖;(1分)
4、音准动律感强,节奏准确;(2分)
5、声情并茂,强弱对比得当;(2分)
6、舞台形象,感情投入,整体感觉、歌曲完整性;(1分)
四、评奖办法
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二名,三等奖三名,优秀组织奖一名
五、比赛地点
税校区操场
附件二:
推荐曲目选
《学习雷锋好榜样》、《歌唱祖国》、《同一首歌》、《长江之歌》、《团结就是力量》、《我的祖国》、《打靶归来》、《四季歌》、《当兵的人》、《游击队之歌》、《一二三四歌》、《五月的鲜花》、《我是一个兵》、《红星照我去战斗》、《战斗进行曲》、《军营男子汉》、《党啊,亲爱的妈妈》、《共产儿童团歌》、《当兵的人》、《解放区的天》、《咱们工人有力量》、《八月桂花遍地开》、《军民团结一家亲》、《歌唱二小放牛郎》、《人民解放军军歌》、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