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以事实、质量和数量为准,对于2008年度中期“优秀学员”评选活动,特制订以下具体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参照《广西海纳学校优秀学员量化考核标准》,见《附件》。
1. 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,热爱学校,思想积极健康向上,不畏困难,乐观进取的学员;
2. 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校纪班规的学员;
3. 学习勤奋刻苦,各科考试(包括认证考试)、作品和竞赛成绩均为班级前列的学员;
4. 积极参加“校园清洁和谐工程”,努力培养个人品德修养的学员;
5. 努力、积极和无私为班级和学校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学员。
6. 品德高尚、无私奉献、乐于助人、勤奋上进的学员。
二、评选程序
1、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,提名或在班级内公开投票选定1-5名学员,并将其个人资料整理上报评委组。
2、评委组经过综合评定后确定各奖项名单。
3、将评选的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。
4、将公示结合评委调查、了解后根据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相应奖项。
三、奖项设置
1.“品学兼优最佳模范”奖(1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1000元/人
2.“品学兼优模范”奖(1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800元/人
3.“品德模范”奖(3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300元/人
4.“学习模范”奖(3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300元/人
5.“组织管理成就”奖(1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500元/人
6.“组织管理模范先进集体”奖(3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200元/集体
7.十佳“校园清洁和谐工程” 劳动模范奖(10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50元/人
8. “克难兴邦”优秀征文创作奖(3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100元/人
9.“克难兴邦”优秀作品创作奖(3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100元/人
10.“厨艺比拼”优秀作品创作奖(3名)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 100元/人
四、评委组成员
组长:商志强
副组长:江凌峰、汪骐、王凯、汪钦
成员:余少武、徐端正、汪新旺、刘卫杰、戴开云、司胜冬、韩松、程振信、潘春燕
五、评比时间
各班级评选结果于
学生处/教务处
